陕西西安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崇文镇23万平方米保障房项目建设涉嫌违规、违法操作拖欠工资

      随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大规模实施,陕西省住房保障建设取得长足进展,政策体系和组织实施机制日臻完善,越来越多的住房困难家庭得以实现自己的安居梦。      然而,记者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西咸新区的泾河新城崇文镇3号地块的23万平方米保障房项目建设涉嫌违规、违法操作。泾河新城管委会与项目承建企业竭力推诿,试图遮掩违规事实。      承建商、包工头“起内讧”      2013年12月21日,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等权益保障问题,泾河新城崇文镇3号地块保障房重点项目建设的民工和包工头向媒体投诉该项目涉嫌违规操作。      经了解,泾河新城崇文镇3号地块23万平方米保障房重点项目由湖北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于2012年10月初正式开工。      2012年7月,山河建设集团与三个包工头以劳务分包的形式,将23万平方米保障房项目的工程进行了转包,三个包工头分别是张泽洪、黄国华、曾义德,组建了项目一处、二处、三处。      调查过程中,记者见到了一处、三处的项目经理李登高和易强。据他们讲,签订分包协议时,山河集团向他们提供了一份《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崇文重点镇保障房BT投资建设协议书》的复印件,约定工程总造价为10亿元,三个包工头遂于山河集团签订了《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协议》,约定建筑单价为每平方米2600元,他们包工包料垫资建设。到2013年7月,项目工程大部分已封底,因山河集团不按照约定及时付款,双方发生矛盾纠纷,千余名农民工和材料供应商拿不到工资和材料款,致使纠纷不断升级。      一处项目经理李登高告诉记者,2013年2月15日,已经开工的项目进行招标,山河集团与泾河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正式签订《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崇文重点镇3号地块保障房工程BT投融资建设合同》,合同总价为7.93亿元。      山河集团竭力遮掩违规真相      2014年1月3日下午,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陕西)总经理陈宏斌告诉记者,他们是经过招标承揽的“崇文重点镇3号地块保障房工程”,采取BT的方式,与陕西兴昊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中标,2013年2月15日签订合同,2月底开工,设计均为25~33层住宅,共15栋23万平方米建设面积,目前7栋楼已封顶。      据陈宏斌总经理讲,因一处、二处、三处的包工头将山河集团付给他们的工程款挪作他用,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材料供应商材料款。去年8月,工程停工一个月,后经过泾河新城管委会和泾阳县相关部门协调,山河集团出面代付农民工工资和材料款达7000余万元,平息了停工事件。目前,他们已经支付了近1.5亿元工程款,其中还给一处付了5400万元,给二处付了2150万元,给三处付了2100万元。1月25日,记者在工地上文明施工宣传栏上看到这样的介绍:2013年2月山河集团开工建设。      接受采访的一处项目经理李登高和三处项目经理易强分别向记者证实,真实的开工时间为2012年10月1日,他们分别是2012年8月23日以后进场的,李登高还向记者提供了2012年8月桩基队开始施工的现场施工签单和钢材进料单,而山河集团究竟为什么要矢口否认真实的开工时间,其掩盖真实开工时间却又为了达到什么样的目的?      管委会竟玩起“躲猫猫”      1月2日、8日、15日和22日,记者分别到泾河新城管会和西咸新区管委会核实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西咸新区管委会信息中心宣传干事和策划推广局专职人员均以领导很忙为由,拒绝记者采访,并建议记者与山河集团积极接触,称山河集团是一家特大型施工企业,很重视宣传,有媒体需求,被记者当面拒绝。在记者坚持采访管委会就项目发现的违规问题做出解答时,他们表示一定向主要领导汇报反映,答应于1月24日前由泾河新城管委会以公文形式进行正式答复。      而1月24日,记者再次与西咸新区管委会信息中心宣传干事董知行联系,董表示他没上班,也不在管委会,有关问题须与泾河新城管委会策划推广局专职人员杨龙联系。在记者联系泾河新城策划推广局时,被告知杨龙是外地人,家里有急事,已请假回家过年了,有关问题需要请示他们领导才能答复,要求记者继续等待。      根据《国家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工程因管理不善、弄虚作假,造成严重超概算、质量低劣、损失浪费或者责任事故的,由国务院计划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提请有关主管部门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保障房建设是国家重点项目建设,记者调查中发现,泾河新城实施的保障房项目建设是未招标先开工,然后由承建企业进行违规分包,而管委会对已开工建设的工程项目进行“补充招标”,这些违规行为背后究竟有什么原因、什么样的动力,使山河集团这样大型施工企业敢于冒着违规、违法风险,进行高风险操作。      本文来源:http://xian.qq.com/a/20140127/01385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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